用能確權(能耗指標、節能量指標確權)

      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是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對促進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目標完成,推進綠色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用能確權
      用能確權是按照統一的初始用能權確權技術規范對試點企業新增能耗指標、淘汰落后產能和壓減過剩產能騰出的能耗指標、節能量指標進行確權。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淘汰落后產能和壓減過剩產能的規模以上企業用能權,通過節能技術改造等方式產生的節能量,采用第三方機構審核等方式確定。
      建立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的重大舉措,有利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倒逼企業轉型升級,可促進能源消費結構優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企業完成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指標。
用能確權3

用能確權的意義


      在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的目標愿景下,用能權交易的重要性更加凸顯,是未來我國緩解能源約束和實現碳減排以及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用能權交易制度通過設定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并將其確權給用能主體用于交易,從而實現用能主體間的能源消費匹配。供需雙方形成的市場價格可以使邊際用能成本較低的企業從中獲利,并加強節能力度,從而降低用能成本。換言之,可交易的用能權可以促使在受約束的用能主體之間建立起一個分配能源消費的市場,確保用能主體能以更低的成本用能,以及降低產品單耗。同時,單位能源資本的生產率將得到提升,最終實現全社會整體能效提升。
      用能確權可以幫助用能單位審定淘汰落后產能和壓減過剩產能騰出的用能量和用能指標、企業通過節能技術改造等方式產生的節能量和指標,并出具第三方確權報告。

用能確權流程

節能_畫板 1 副本 2
      萬泰可以為您提供用能確權服務,編制用能確權報告能耗指標(節能量指標)確權報告,用于用能權交易、能耗指標置換等工作。
用能權
      用能權是指用能單位經各級人民政府節能主管部門確認,在一定時期內依法取得可使用、可交易的能源消費量的權屬。
用能權交易
      用能權交易是指相關主體間依法進行的用能權指標市場化交易的行為。
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
用能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包括增量交易、存量交易和租賃交易。用能權交易主體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相關用能單位。用能權交易標的為用能權指標,以噸標準煤(等價值)為單位。

歡迎咨詢

歡迎向我們咨詢相關產品和服務

請稍候
聯系電話
0571-87711600

延伸閱讀